
近日,信用中国(安徽芜湖)公示了湖南湘通公路桥梁建设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皖芜繁交罚﹝2025﹞1000097号显示,该公司违法事实为施工单位在施工中不按照工程设计图纸或者施工技术标准施工。
处罚依据是《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第四十条第(一)项:违反本规定第十四条规定,施工单位不按照工程设计图纸或者施工技术标准施工的,依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规定,责令改正,按以下标准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工整顿:未造成工程质量事故的,处所涉及单位工程合同价款2%的罚款。芜湖市繁昌区交通运输局对其作出罚款24.74769万元处罚。
公开信息显示,湖南湘通公路桥梁建设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4月21日,注册资本10000万元广东股票配资开户,法定代表人林碧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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